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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驱动电源3C认证办理标准是什么

发布:2020-09-18 15:51,更新:2024-04-27 07:00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07-16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照明电器》编号:CNCA-C10-01:2014。2014年9月1日起实施,2015年9月1日起会强制执行,也就是众多的LED驱动器厂商和灯具厂商只有1年的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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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D驱动电源,2014年以前属于CQC自愿性认证范畴。现在纳入3C认证名录,“照明电器类别——镇流器种类”项下增加“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产品,其中的意义十分明显。

  LED驱动电源3C认证执行标准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照明电器》第12项“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作为LED驱动电源(以下都以此作为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简称)的认证依据,它执行的国标分别是:

  LED驱动电源3C认证安全标准:

  1)GB 19510.1 -2009 /IEC61347-1:2007

  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2)GB 19510.14 -2009 / IEC61347-2-13:2006

  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LED驱动电源3C认证电磁兼容标准:

  1)GB17743-2007 / CISPR 15 :2005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2)GB17625.1 -2003 / IEC61000-3-2:200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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