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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CE认证指令 CE认证办理机构

发布:2021-04-26 16:03,更新:2024-04-27 07:00

噪音CE认证


户外使用的设备的噪声排放指令是由欧洲议会及欧盟于2000年7月3日颁布的,指令号:2000/14/EC。指令颁布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产品标识要求。


噪音CE认证指令要求:

该指令仅适用于第12和13条款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清单,不适用于所有用于户外的机械设备。条款12中涉及的任何机械设备在市场销售或交付使用之前,生产商或其在欧盟地区授权的代表必须按照符合性评定程序对产品进行评审。


本指令适用于需采取噪音排放措施,及需在每台机械上均安装有显示其保证噪音水平标签的57种型号的户外设备。此外,该指令还为57种类型中的22种设定了噪音极限,对于有噪音极限的设备,还需有欧盟公告机构的参与。


噪音CE认证发展

1、户外使用的设备的噪声排放指令是由欧洲议会及欧盟于2000年7月3日颁布的,指令号:2000/14/EC。指令颁布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产品标识要求。


2、从2002年1月3日起,所有指令范围内的,已在市场销售的或投入使用的户外的设备都必须满足指令的规定。2002年1月3日以后,任何没有满足指令要求的产品,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被召回。


3、2010年10月29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主题为“Towards a greater awareness of low-noise outdoor machinery”的噪音研讨会,为了提高对环境噪音的保护,发展低噪音机械市场,出席会议的欧盟各国政府代表和噪音领域的专家一致同意对于噪音指令2001/14/EC第12章和第13章规定的57类产品,必须完全满足噪音指令的要求,才可以投入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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