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811815782

中国节能认证办理需要这些资质要求

发布:2020-06-30 15:10,更新:2024-04-27 07:00

中国节能认证报告办理,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去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或等同采用ISO9001-2008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补充要求。


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产品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质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产品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品节能性能符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在开展某类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之前,首先会发布相应的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同时,也会适时地举办培训班,向拟提交认证申请的企业宣贯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介绍认证程序和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认证中心向企业发放《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认证中心在收到企业递交的申请书后即可受理其节能产品认证的申请。重要意义编辑消费者使用节能型产品,能够用尽量少的能源来维寺或提高现有的生活水平。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新和大道26号A栋1~2楼
  • 邮编:518000
  • 电话:4008-707-283
  • 销售经理:邓经理
  • 手机:15811815782
  • 传真:0755-23208027
  • QQ:2850153029
  • Email:2850153029@qq.com